报装须知
一、新建项目需申报安装燃气的,请在项目规划阶段与我司客户经理联系,做好燃气管道预埋或预留施工面,以免后期燃气施工破坏庭院道路、绿化等。
二、安装燃气请您提供以下资料:
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单位税务登记号、《报装申请函》(主要内容为用气设备名称、型号规格、额定热负荷、用气压力等)。
②区域1:500总平面地形图(标明地下构筑物、管线标高)和1:100用气点平面图、室内外水、暖、电、道路平面图等设计基础资料。
三、为快速推进施工进度,客户需做好施工沿线商户和居民的协调(以免阻工),并为施工现场提供临时用电、材料堆放场地等便利。
四、公司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工商户,自客户申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勘探及清单报价(需提供详细预算报价的,20个自然日内完成报价),并按合同约定条件、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。
五、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;且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,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、值班室、人防工程等处。
六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和地上封闭的用气房间,需要安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后方可通气。
七、严禁私拆、私装、私改、燃气管道和设备、禁止拆卸燃气表。
八、如您在报装过程,对客户经理的服务、报价、施工进度协调及文明施工等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您拨打报装监督电话:0532-81120709。